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2-24浏览次数:1704

各位本科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在2010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条件遵照浙大发学[2007]6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中有关评定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省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教办学[2010]16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比程序
    1、申报范围: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申报,学院将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确定预评结果。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最终将取消评定资格。
   

2、校优申报办法: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申报,学生应填写附件1中“2010届校优毕业生评审材料”,内含三个表格,三个表格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省优申报办法:省级优秀毕业生申报,学生应填写附件2中“2010届省优毕业生评审材料”,内含三个表格,三个表格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4、省优评比办法:化工系在评比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初评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

5、申报材料要求:

A需上交的评审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两个部分,评审材料要求于35下午5点前递交完成;

B、纸质材料中校优材料只需递交“浙江大学201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两份,并必须由班主任签字;省优材料只需递交“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C、纸质材料交到系团委办公室(玉泉教十4111);

D、电子版材料中校优材料包括三个表格,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校优”,其中×××为申报人姓名;省优材料包括三个表格,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省优”,其中×××为申报人姓名,然后只需将压缩文件发至liubo@zju.edu.cn,并在邮件中注明申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6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87951591或发邮件与刘老师联系。

附件1、2010届校优毕业生评审材料

附件2、2010届省优毕业生评审材料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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