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系2010年博士生招生录取第1号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30浏览次数:11933

化工系2010年博士生招生录取第1号通知

 

 

化工系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丰秋(分管主任)

副组长:尹金荣(分管书记兼纪检书记)

组员:陈志荣、陈新志、杨立荣、邢华斌、曹 �、叶笃毅、张兴旺

受理申诉:尹金荣chtwyin@zju.edu.cn,0571-87951236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文件(浙大发研〔201061号),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50分,外语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5分。初试成绩上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关于招生名额: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10年博士生招生录取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上线人数

 

10指标

10春硕博连读生

10秋直博生

化工系

16

13

28

63

 

三、关于基本助学金:

定向生、委培生不享受基本助学金(自筹经费12000/年),其他原则上均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无需自筹经费)。

 

四、关于资格审核:

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时间:510日-518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11教学楼二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详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上通知:

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bsszsxx/2010-04-27/449-20100427111929.html

 

五、复试时间、地点等

复试时间:513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化工系网站。

 

备注:申请2010秋硕博连读的学生以及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是否参加复试,另行通知。

 

六、复试原则、方式:

实行差额复试和按差额方式录取。以复试成绩占50%,初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综合成绩择优差额录取。

各位考生复试时需上交:

1、资格审查表(由浙大研究生院出具,确认资格审查合格);

2应届考生导师证明、两份专家推荐书、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发表论文、获得奖励等评价考生水平的材料。

 

 七、录取后需向系索取:

1、委培协议(委培生)

2、调档函

 

八、重要提示:

1、我系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5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wangf@zju.edu.cn)进行确认(勿用附件形式)

报考专业

姓名

是否前来参加复试

 

 

 

 

九、关于体检:

根据校医院的安排,体检在博士生面试期间到玉泉校区医院进行。

详见日后浙江大学校医院的网上通知http://zdyy.zju.edu.cn/

体检结束后请把体检表交医院防保科,由医院防保科负责送至各报考系。

 

十、关于临时住宿:

经与我校宿舍管理中心联系,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 0571-87951836

 

十一、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城站火车站乘21路直达。

16路、15路、游5路也可到达玉泉校区正门。

 

 

化工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0043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