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废弃物处置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18浏览次数:3323

化工系各位师生员工请注意:

      按《关于实验废弃物处置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化学废弃物的清运时间为每周二下午2:10-2:30,请需清运废弃物的实验室做好准备,汽车不会等多久。特此通知。

 

《关于实验废弃物处置补充规定的通知》详情请参见http://sb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object_id=91259

联系电话:8898155587951995

 

 

化工系办公室

20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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