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8浏览次数:2255

化工系各本科生、研究生:

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主办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111月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为激励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研竞赛的育人功能,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深入推进科研竞赛向基于问题、基于领域、基于实践和基于行动的学习与研究,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备战全国挑战杯竞赛,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201171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本系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竞赛基本方式

竞赛分化工系初赛、类别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三、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参赛作品分为(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3)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为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为投入较少、能为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化工系学生可以申报(1)(3)两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171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学校鼓励学术性社团以社团名义集体申报。

四、步骤与进程

(一)申报阶段(201010月)    程进行监督审。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各院各

1、项目申报表由学校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统一制作,可从求是青年网站(www.youth.zju.edu.cn)下载。

2、学生填写《竞赛报名表》,将电子版于118前发至邮箱 liubo@zju.edu.cn,纸质材料交至系团委办公室(教十4111)房间。

(二)初赛阶段(201010月下旬-20111月)

化工系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估和院内选拔,根据作品申报类别将优秀作品递交相应复赛承办单位。

1.项目申报。按照各学科特点,动员学生将自主参与的科技学术作品或已经有一定成果的项目进行立项申报。鼓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等优秀项目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

2.系内评审。针对项目立项申报情况,化工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选拔若干能够代表学科特色、体现学院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类别复赛。

3.复赛作品报送。对优秀作品进行整理,报送对应的复赛类别工作机构。跨学院(系)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系)申报。

(三)各类别复赛阶段(20112月下旬-20114月)

1.复赛项目完善。化工系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和跟踪,掌握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和可靠性,并在指导教师、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为项目完善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复赛评审。根据各类别竞赛进程,复赛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选出各类别的特等奖和一、二等奖候选项目及部分三等奖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四)学校决赛阶段(20115月)

1. 校内决赛。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决赛评审,确定特等奖和一、二等奖。期间将组织一系列校内外学生课外学术交流与展示活动。

2. 组织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激励与奖励

(一)

特等奖的本科生,的高质量作品参加学科大学生科技学术成果,获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由学校向作者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

(二)获校赛特等奖或全国特等奖、一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一等奖,获校赛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二等奖,并按规定给予综合素质测评记实和第二课堂学分加分。

(三)获校赛特等奖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并同时获校赛一等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获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四)在校赛获奖的研究生,可优先参加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获校赛特等奖以上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二人)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时,视同发表一级学术刊物论文一篇;获校赛一等奖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二人)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时,视同发表核心刊物论文一篇。在等奖;获一等奖的本科生,可

(五)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一定奖励,并折算教学工作量。

(六)竞赛以学院(系)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系)。

(七)竞赛设6-8个校级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系)。优秀组织奖给予一定的奖金。复赛承办单位将在组织经费、决赛名额等方面给予倾斜。

 六、不明事宜请致电87951591与系团委刘老师联系。

 

附件:1. 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办法

2. 竞赛报名表

 

化工系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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