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CT全国联考成绩过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划定的总分及单科分数线。 二、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综合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5�025�025)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有学位和无学位分别排名,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录取。未获学士学位的上线报考者,按学校的规定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8%。 化工系 201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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