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创立于1927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化学工程类院系。经过90多年的发展,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科享誉国内外,已累计培养万余名毕业生,毕业生中有18位当选国内外院士。学院近三年发表Science论文2篇,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在2019年QS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科排名世界第39位;在2019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科排名世界第5位。
一、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获得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硕博连读: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
普通招考: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预计招生数59;
2、拟招收直博生与硕博连读生约为90%左右,具体将视生源情况调整;
3、招生专业:
(1)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招收直接攻博(学制5年)、硕博连读(学制2.5年)、普通招考(学制3.5年)。
(2) 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学制4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我校承担的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除满足1-6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9.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分项条件
1. 英语条件:
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有效期以证书为准;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普通招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学术资格条件:
(1)直接攻博:获得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硕士期间有出国交流经历
(3)普通招考: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考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SCI论文(或2篇及以上EI论文);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考生排名前二);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考生排名前三);4)其他相当级别的学术成果。
不符合英语和学术条件的考生不通过初审。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博
1. 申请时间:2019年8月20日-9月15日登陆浙江大学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2. 递交材料清单:相关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材料复印件、本科成绩单(需由本科院校盖章)、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有效外语成绩);
3. 初审: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在2019年9月20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4. 复试考核时间:2019年9月26日全天,详见《化工学院2020年外校推免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
1. 申请时间:2019年10月中旬到10月底,按学院网站通知提交申请;
2. 递交材料清单:《硕博连读申请表》、相关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材料复印件、硕士期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有效外语成绩)、2封专家(正高级职称)推荐信;
3. 初审:初审结果将在2019年11月10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4. 复试考核时间:2019年11月22日前,详见《化工学院2020年春硕博连读申请复试通知》。
(三)普通招考
1. 申请时间:2019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 递交材料清单:
电子版扫描打包上传: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2)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含成果清单目录,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SC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检索证明需权威机构盖章原件;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或在线发表证明;专利提供授权书复印件;获奖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等);4)英语成绩证明;5)个人简历CV,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6)个人陈述PS,包括个人详细经历,报考博士类型,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纸质版邮寄:1)上述电子版材料的被扫描件;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于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信尾落款处须有专家亲笔签名和单位盖章,信封须密封且亦有专家亲笔签名);3)化工学院综合核查表2020化工学院博士生综合核查及志愿表.pdf。11月10日至11月30日间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化工学院教10-5105室化工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27。邮寄以11月3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 初审:初审结果将在2019年12月31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4. 复试考核时间:2020年4月1日前,详见化工学院院网通知。
五、院系特色奖助学金
在校友、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化工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现面向博士生的院设奖学金有:陈甘棠-杭化院奖学金、侯虞钧-裕杰奖学金、潘祖仁-海维特奖学金、金发科技奖学金、京博仁孝奖学金、道恩奖学金等,累计设奖金额超400万元。
六、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与美国斯坦福大学、MIT、英国剑桥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有着长期科研合作,学生自由申报国家公派、校派项目时,可由导师推荐到世界顶尖高校联合培养;此外,学院设有“海外交流倍增项目经费”,申报国家公派、校派项目时未入选者可继续申请学院经费支持。
七、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盎然,zwt@zju.edu.cn,0571-8795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