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有关领导、学科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长:申有青、沈文华
副组长:潘鹏举、王巍贺
组员:张庆华、钱超、杨启炜、连佳长、赵骞、李素静
申诉受理人:王老师;申诉联系方式:wangweihe@zju.edu.cn,0571-87951236
咨询受理人:王老师;咨询联系方式:zwt@zju.edu.cn,0571-87951502
(二)设置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五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其职责为: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建议名单。
二、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初审成绩。学院博士招生委员根据材料审核小组给出的初审得分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3录取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名单将在化工学院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党委负责,一般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视当年疫情防控政策确定。
1、直接攻博:
A方案(线下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或复试综合分不及格,即不予录取。
(1)笔试:考查化学化工基础知识。
(2)面试:考查考生的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B方案(线上复试):以面试为主,采取专家问答形式,综合考查学生掌握化学化工基础知识、英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2、硕博连读:复试采取科研工作报告的形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程度,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能力。科研工作报告采用PPT形式。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将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3、普通招考
每一位参加复试的同学,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化工学院网站通知。
A考核方案(线下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门。
1)专业基础课
由学科组织命题,成绩合格即可通过,专业基础课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专业课
由当年的招生工作小组出题,题目为专业及综合性题目,考生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题。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2)面试:采取科研工作报告的形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程度,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能力。科研工作报告采用PPT形式。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将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B考核方案(线上复试):以面试为主,分基础考查和科研工作报告两部分。基础考查包括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课题研究、技能掌握与语言表达等方面,科研工作报告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多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占比为:基础考查50%(其中专业英语掌握及应用20%、专业基础及表达30%)、PPT展示和考查(科研成果与潜力)5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经允许在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当年各学科名额实际分配情况,依据申请者复试成绩排名以及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规则,按照各报考学科以综合成绩排名优选原则拟录取。
五、其他
各项要求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