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和体检单寄送的通知

发布者:沈华芬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7238

各位同学:

化工学院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含2023级拟录取的推免生、统考生)调档政审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联系相关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体检

我院已陆续收到一些外校推免生寄送的体检表,请还未寄送的推免生和拟录取的统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最晚于430日前寄到我院教学科(只需要体检表,胸片请自行保留)。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为保证体检表能安全及时收到,邮寄请务必使用EMS和顺丰,并自行支付运费,到付拒收


体检表寄送地址: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3幢203化工学院教学科

收件人:沈老师或者王老师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7951502


二、关于政审、调档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的调档政审函及政审表将通过快递或者自取的形式发给本人选择自取的同学可凭有效身份证件于41315日和同苑3幢203领取。选择邮寄的同学请于415日前将现收件地址填写到https://www.wjx.top/vm/QjDszAH.aspx问卷每人限填一次,请谨慎填写。我院在收齐所有收件地址后将发出快递。收到函之后请同学尽快交到档案所在单位并按照要求操作。

注意事项:

1.我院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都需要进行政审,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请在收到“调档政审函”后按照要求进行调档、政审

2.本院应届毕业生:请下载政审表(附件1)填写好个人信息后将该表交到团委马婕老师处(和同苑3幢213),本院应届毕业生档案将由团委统一调转。其余拟录取研究生需将政审表和档案寄到我院。

3.具体档案寄送要求请见纸质调档政审函。政审材料须与档案分开寄送,切记勿合并寄送。

 

政审意见、档案材料寄送地址: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3幢213化工学院党委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591

 

后续体检、政审及档案情况将不定期更新在院网,请在学院官网查询。

体检、调档政审齐全,并均无问题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寄送地址会再收集,请大家留意后续通知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的同学请关注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附件1:【限本院应届生下载】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化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2023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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