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者:王盎然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44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申有青、沈文华   

副组长:潘鹏举、王巍贺  

成 员:钱超、张庆华、赵骞、连佳长、杨启炜、李素静

申诉联系人:王巍贺

(联系电话:0571-87951236 电子邮箱:wangweihe@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3208A

咨询联系人:王盎然zwt@zju.edu.cn,0571-87951502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3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具体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55

55

80

80

378

0817Z4

制药工程

55

55

80

80

320

081703

生物化工

55

55

80

80

334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55

55

80

80

32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技术与工程)

55

55

80

80

32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55

55

80

80

320

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说明专项计划和要求)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24

 

0817Z4

制药工程

1

 

081703

生物化工

3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42

含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8、科创中心7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技术与工程)

8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4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须提交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

3)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4)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7.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需严格按承诺书内容执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1. 资格审查时间:2024327日上午9:30—11:30327日下午1:30-3:00。地点:紫金港校区和同苑3211

2. 复试时间:2024328

说明: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时进行复试,详细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于322日前加入学院考研复试钉钉群,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和提示。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每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电子演示文稿(建议为PPT格式),重点介绍考生的教育与工作经历、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未来研究生阶段的规划等。

七、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分、英语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21-42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20日前寄到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学科,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王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3203。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复试期间外校考生本人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

3.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