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普博的同学:
化工学院2021级拟录取研究生调档政审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联系相关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体检
请还未寄送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8日前寄到我院教学科(只需要体检表,胸片请自行保留)。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表模板见附件1。为保证体检表能安全及时收到,邮寄请务必使用EMS。
体检表寄送地址: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学科
收件人:沈老师
邮编:310027
联系电话:0571-87951502
二、关于政审、调档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的“调档政审函”将通过快递或者自取的形式发给本人。自取的同学可凭有效身份证件于4月30日前到教十5105领取。选择邮寄的同学请于4月28日前将现收件地址填写到https://www.wjx.top/vj/QjDszAH.aspx。问卷每人限填一次,请谨慎填写。我院在收齐所有收件地址后将发出快递。收到函之后请同学尽快交到档案所在单位并按照要求操作。
注意事项:
1. 我院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都需要进行政审。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政审表模板见附件2。
2. 本院应届毕业生请下载政审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后将该表交到团委张小晟老师处(教十5108),本院应届毕业生档案将由团委统一调转。其他拟录取研究生需将政审表和档案寄到我院。
3. 具体档案要求请见纸质调档政审函。
政审意见、档案材料寄送地址: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591
体检、调档政审均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
附件2:政审表-2021.docx
化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2021年4月26日